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讀到一段美國短篇小  Raymond Carver (1938-1988) 談寫作的話。覺得很棒。

 

有人翻譯出來了:

 

早在 60 年代中期, 我開始對長篇小失去興趣,不僅不想寫這種小,就連讀也覺得費勁。這跟我為什麼開始寫詩和短篇小有關係。我開始:投入,放下,不拖延,一篇寫完,再寫下一篇。

也就在差不多這個時候,我似乎完全失去了野心。對一個寫作者而言,野心跟一點點運氣都是好事。野心太大,運氣不好,都能害死人。

 

寫作一定要有才華,沒有才華就一點辦法也沒有。大部分的作家都是才華橫溢的。但更重要的是看問題有獨特而準確的眼光。每個作家眼裡都有一個獨特的世界,同一個世界在福克納和海明威筆下,都會不一樣。每個作家都用它們獨特的眼光重塑世界。…

 

我討厭花招。要是在哪篇小裡看到什麼廉價的花招或者什麼把戲,我就想趕快跑。聰明頂、趕時髦的作品,跟那些無聊的作品都讓我一樣昏昏欲睡。作家不需要耍花招或者把戲,甚至也不需要是最聰明的。只要他站出來,有一種不容置疑的單純的詫異,就算對一雙舊鞋子也可以看得目瞪口呆, 就夠了。...

 

2013.09.03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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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明鳳英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8) 人氣()